近期,我馆制定了《山东警察学院图书馆工作纪律管理细则》,请大家严格按照此管理细则执行。
附:《山东警察学院图书馆工作纪律管理细则》。
请假的老师,请按照要求填写此请假审批表。此请假审批表经相关领导签字后,交考勤员保存。
山东警察学院图书馆
2024.9.6
山东警察学院图书馆工作纪律管理细则
为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教职工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细则,严肃工作纪律,加强作风建设,规范图书馆日常管理,维护图书馆正常工作秩序,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并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,对我馆职工制定如下管理细则。
一、图书馆各部门出勤类型
1.长白班(周一至周五):馆领导班子、咨询推广部、信息技术部、资源建设部。
2.轮流上班(周一至周日):流通阅览部。
二、工作时间
1.长白班工作时间:严格执行学校规定工作时间。
2.轮流上班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:8:30至22:00;周六、周日:9:00至22:00;夜班:16:30至22:00。夜班按1个工作日计算。
午餐、晚餐轮流用餐,确保总服务台有本馆老师在岗。
严格执行图书馆开放时间,准时开馆、闭馆。
三、工作纪律
1.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岗。如确因工作需要离岗,须告知部主任,如有特殊情况,须走正常请假手续。对未请假脱岗者,一学期内,发现一次,予以口头约谈并在馆内予以通报;发现两次,取消年终评优资格;发现三次,年终考核不合格;情节严重者,上报学校处理。
2.严禁迟到早退,须按时到岗和离岗。
3.严禁私自调班。实行轮流上班的工作人员禁止私自调班连值连休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,须提前报部主任批准。
4.保持良好的形象,热情为读者服务。应仪表端正、着装整洁、举止文明、态度和气。
5.确保馆内安全和卫生。须确保自己工作区域的用电、用水、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干净整洁。
四、警容风纪
上班时间,在职在编民警须穿着警服,保持警容严整;其他工作人员应衣着得体。流通阅览部工作人员须佩戴工作证。
五、请假
请假半天,经部主任同意后,报分管副馆长批准;请假一天以上(含一天),经部主任和分管副馆长同意后,报馆长批准。政治学习请假,须经支部书记批准。
请假须填写《请假审批表》,由馆长签字后交馆考勤员保存。
六、监督检查
1.分管副馆长每天到所分管部门进行检查和督导。
2.图书馆成立考勤监督检查小组。监督检查小组人员由馆领导、部主任及支部纪检委员若干名组成。馆考勤监督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检查。
本暂行管理细则自即日起实施。
2024年9月6日
山东警察学院图书馆教职工请假审批表
姓 名
职 务
所在部门
联系方式
请假起止时间
请假事由
所在部门意见
部主任签字:
年 月 日
分管副馆长意见
分管副馆长签字:
馆长意见
馆长签字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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